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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关于开展项目制自主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9 07:2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职业技能提升试点区建设方案(2019-2021年)》(京技管﹝2020﹞73号)(以下简称《试点区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开展项目制自主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鼓励和引导经开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四大主导产业领域的企业以建设技能提升试点区为契机,通过在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开展项目制自主培训的方式,提升企业职工职业能力,树立培训项目品牌,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阶梯化培训体系,打造适合经开区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对经评审认定的培训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对培训项目的内容进行梳理,形成区内特色培训项目的示范效应。

  项目制自主培训是指企业以需求为导向,按照高水平、重特色的要求,以自主完成教材开发、师资培养、场地设施建设等工作为前提,以项目为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开展的在岗培训、岗位练兵、技术研修、技术比武、集智创新、技术攻关等培训。

  项目制自主培训可根据项目内容分为A、B、C三类。A类包括在岗培训、岗位练兵等技能基础类项目,B类包括技术研修、技术比武等技能提升类项目,C类包括集智创新、技术攻关等技能创新类项目。

  项目制自主培训应注重培训的质量、层次和时效性。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可集中脱产培训,也可分阶段进行,并保证参训人员按计划完成培训的全部内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培训原则上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含),培训项目累计学时一般不少于40学时。

  (3)能够为培训项目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培训条件;

  (1)技能基础类项目(A类项目):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或行业、企业(领域)急需职业,能切实增强员工技能专业知识、实操能力、安全意识、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的,如在岗培训、岗位练兵等培训项目;

  (2)技能提升类项目(B类项目):针对技术工艺、产品开发及其他技术技能建设方面,对行业、企业(领域)产品升级、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产生积极推动作用的,如技术研修、技术比武等培训项目;

  (3)技能创新类项目(C类项目):在工艺流程改进、技术技能革新和技艺攻关等方面,能切实解决技术难题并带来一定技术技能创新或效益的,如集智创新、技术攻关等培训项目;

  (4)其他合理、实用、可行的技能培训内容,可参照以上三类项目内容进行申报。

  按照《试点区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其他项目的;上年度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优先考虑。

  1.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务服务栏目中政策兑现模块进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后按照平台具体办事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包括:

  (4)提供企业税款所属时期为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5)上年度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列支明细及使用比例的证明材料,并配以简单的文字介绍;

  2.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正材料,申报主体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

  4.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材料补正要求。

  2.申报企业要对项目制自主培训成效作出评估和总结,并达到培训项目认定时的预期效果或目标;

  3.培训项目应在经开区项目制自主培训清单中,且须按计划在当年完成,原则上不得跨年,并不得随意变更培训内容;

  4.参训人员须仍在申报企业就业且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其中劳务派遣人员培训,按照谁用工、谁培训、谁申请的原则,由实际用工单位享受补贴。

  1.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务服务栏目中政策兑现模块进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后按照平台具体办事指南的要求进行补贴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材料包括: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制自主培训人员花名册(附件4),参训人员为劳务派遣员工的,需同时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4)培训方案对应的培训课程表(附件5)、培训签到表(附件6)等相关培训证明原始材料;

  (5)提交相应的培训成果材料,如培训形成的技术革新阶段性成果、专题报告、培训合格证、学员撰写的培训总结等;

  (6)培训师资非本企业职工的,需提供与授课教师签订的劳务协议、劳务费用财务凭证等证明材料;

  2.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正材料,申报主体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

  4.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材料补正要求。

  2020年度项目制自主培训补贴的申领于认定结果公布后开展,2021年度补贴申领于下一年度开展,具体申领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一)支持周期。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资金补贴和资金渠道。经评审认定的培训项目,纳入经开区项目制自主培训清单,并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每年对每家企业资助的项目不超过2个。根据技能基础类(A类)项目、技能提升类(B类)项目、技能创新类(C类)项目分别按照参训人员每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类别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符合经开区支持企业组织开展项目制自主培训政策的资金由市级配套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按1:1左右配比。分别从经开区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与市级配套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参训人员当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每年度只可享受1次项目制自主培训补贴,每人每年还可按要求享受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其他政策,各项培训政策累计不超过3次,同一次培训不可重复申领补贴。

  (三)资金拨付。经社会事业局审核(含一网通核)和公示无异议后,社会事业局汇总各企业培训补贴情况向市人社局报送用款申请,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专账支出账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支出账户将资金拨付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结算中心账户,由其拨付至各企业。

  (四)资金使用。补贴资金应用于培训相关的费用支出,如师资费、培训场地费、培训所需设备设施采购等。鼓励企业健全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社会事业局或由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采取电话回访、不定期暗访、实地检查核实、查看原始资料、照片视频和财务凭证等方式进行。在企业申领培训补贴期间,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培训人员进行回访,按照培训质量和满意度调查表(附件7)开展调查。差评率超过30%(含)或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终止培训补贴的申领流程。对存在套取、骗取补贴行为的企业,取消其在《试点区方案》执行期间享受相关政策的资格,追回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并将相应的培训项目从经开区项目制自主培训清单中撤销;5年内不可享受相关培训补贴政策,并视情节纳入征信记录。

  (二)企业名称、******、纳税等重要信息在项目开展或申领补贴期间变更时,应及时向社会事业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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