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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林长制大理州做了这些事→

发布时间: 2021-06-12 07:2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提出到月全面建立林长制,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大理州剑川县作为全省10个林长制改革试点县之一,先行先试,剑川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剑川县全面推行林长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和辖区8个乡镇分别成立了林长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及工作制度,初步划定了11个县级林长责任区、划分了88个村级林长责任区,将县级部门同村级林长责任区挂钩,拟定了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督察督导、投入保障和考核办法等制度。近期,全州将在剑川县召开推行林长制试点工作现场会议,总结试点经验,为全州全面开展林长制奠定基础。

  州林草局成立了林长制工作专班,积极探索实施林长制的意见和方案,今年五月工作专班赴贵州省考察学习推进林长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大理州实际起草了《大理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报审稿),目前正在征求十二县市和相关部门意见,待省级“意见”出台后上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审定。

  全州实行州、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分区分片负责落实森林资源、草原、湿地保护发展各项责任。

  州、县市、乡镇设立双总林长,分别由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林长,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村级林长由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时村组设专管员。通过实行林长制,将全州森林资源、草原、湿地保护发展总体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并建立严格的调度、督察、考核制度,实现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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