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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安居型商品房项目)JDGJ-11-A15地块部分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修改论证公示启事

发布时间: 2021-05-28 20: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海口城建集团下属企业盛泰公司位于桂林洋海涛大道南侧138亩地按安居型商品房模式进行开发建设,在符合相关高度管控的前提下,控规地块JDGJ-11-A15拟拆分为地块JDGJ-11-A15-01和地块JDGJ-11-A15-02,地块面积由138096m2拆分为91790m2和46306m2。原地块JDGJ-11-A15规划控制指标为“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45米”。其中地块JDGJ-11-A15-01规划控制指标调整为“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45(51)米(建/构筑物最高点应限制在绝对高程59.60米以内)”,地块JDGJ-11-A15-02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7月8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江东新区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自贸江东”、建设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2)书面意见邮寄到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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