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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3年内不得在海南离岛免税购物 具体有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 2020-07-07 18: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海关总署7月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明确对以牟利为目的从事代购等行为实施相应处罚。并于本月10日起正式施行。

   代购3年内不得在海南离岛免税购物

   按照新监管办法,离岛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将纳入相关信用记录:一,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二,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

   此外,离岛免税商店如果存在将免税品销售给规定范围以外对象,超出规定的品种或者规定的限量、限额销售免税品,出租、出让、转让免税商店经营权等行为,海关将责令其整改,并可给予警告。

   对于在一个公历年度内被海关警告超过3次的,海关可暂停其从事离岛免税经营业务,暂停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情节严重的,海关可以撤销离岛免税商店******登记。同时,离岛免税商店还应当按照进口货物补缴相应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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