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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个小年轻儿在莱西“栽”了都是因为……

发布时间: 2021-10-20 14: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近日,莱西警方根据线索,成功切断了一条为电信网络诈骗转移资金的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今年9月,莱西市公安局水集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时获悉,在某小区一出租房屋中,有多名男子一起居住,平时很少出门,形迹有些可疑。民警立即展开详细调查,发现共有5名外地青年男子共同居住在同一户出租屋内,极少外出、行动诡秘、不与人交流,种种迹象表明5人很有可能从事不法行为。民警设法进入屋内检查,发现这5名男子竟然藏在屋内,专门为他人流转从事非法活动所获得的资金,民警随即将5人带回进行审查。

  后经进一步审查得知,这5名嫌疑男子系张某德(男,26岁,吉林省敦化市人)、张某元(男,22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李某涛(男,26岁,山东省枣庄市人)、王某如(男,23岁,江苏省淮安市人)、裴某(男,26岁,河南省商丘市人),今年5月份至8月份期间,5人通过网络平台寻找工作,在明知是帮助他人流转非法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先后“应聘”来到莱西某小区一出租屋,通过网络平台帮助境外犯罪嫌疑人流转资金,以此非法获利。

  目前,5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1、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办理挂失,废弃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要及时注销,不要随意丢弃、买卖。

  2、银行卡只限发卡银行批准的持有人本人使用,切勿为了蝇头小利将银行卡出租、出借或者出售给他人使用。

  3、出租、出借或者出售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罪名,一旦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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