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退出]

您现在的位置:返回首页

这事儿再难中国也得管

发布时间: 2021-10-08 14: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大家好,我是在观网陪你看中国的谷智轩。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对互联网平台巨头频频出手,立法和行政手段层层加码,全方位治理不留死角。蚂蚁金服被叫停上市,阿里、美团遭反垄断调查,前者已经吃了天价罚单,滴滴被多部门车轮约谈,连APP都下架了。这一波操作,引得西方媒体大肆炒作“中国打压平台科技公司”。国内呢,巨头们倒是纷纷交投名状,表示要拿出多少多少个亿,跟大家“共同富裕”,可有不少好事者里应外合,炮制出“中国政府要反市场经济啦”、“计划经济又回来了”之类的谣言,把市场搞得人心惶惶。保证市场充分竞争,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明明都是些维持市场健康、助力行业长远发展的常规做法,却搞出了一副“眼看他楼要塌”的架势,似乎又要“一放就乱、一管就死”。好家伙,这些互联网大厂,还真就管不得了?本期《消化一下》,我们就来聊聊,为什么这些互联网平台,必须要“下重手”,给它们管起来。

  互联网平台企业,其实是一个非常笼统的概念。我们现在说的“平台”,从功能上讲,大致分成三类。第一类是交易中介,通过线上信息服务,促进买卖双方达成交易。这里面有2B的,也有2C的,我们平时上网购物、打车、订酒店,就绕不开这一类。第二类是信息交互平台,组织信息传递,便利社会交往,比如社交软件、搜索引擎。第三类是基础平台,专门向其他平台使用者出租互联网硬件和软件,比如我们常听说的“云计算”、“云存储”、“应用开发平台”等等。这三个类别,不是互斥的,比如说微信一个平台,就把这三个功能都占了。

  这些互联网平台,之所以能够当好中介、传好话,关键在于他们手里既有算法,又有钱,也就是知识产权加资本,标准的大脑肌肉组合。有了好的算法,就会有投资,靠免费、甚至倒贴,先吸引一波用户,快速积累数据,优化算法,画出一个更大的饼,然后又是一轮循环。在这个过程中,算法手握数据、指挥资本,指哪儿打哪儿,只为一个目的:抢占市场。

  抢市场这事儿,互联网平台和其他行业其实差别不大,它的特殊性,主要在两个地方。首先,互联网平台设立初期,它在算法、基建和营销上的投资很大,维护费用也很高。但在平台成熟之后,每增加一个使用者,给平台增加的成本就会减少,有时甚至接近于零。比如说,外卖平台的用户从100万增加到5000万,企业可能追加不少投资,可4.3亿用户涨到4.8亿,平台可能一分钱都不用多投。这个特性,使得市场中一旦有平台进入成熟期后,幼生期的根本没有活命的机会。平台们在幼生期厮杀得格外惨烈,能活到最后的往往没有几个,很容易形成寡头市场。新资本的进场方式,通常是迎接最后的胜利者,把成熟期的平台买下来,而不是从零做起,孵化新竞争者。

  其次,互联网平台争夺的阵地,是一个“双边市场”。对消费者来说,平台上的商家越多,平台对他们的价值就越大,而对商家来说,点外卖的人越多,平台的价值就越大。平台上的消费者越多,商家就越多,而商家多了,消费者也会多,两方的使用意愿会相互影响。结果就是,平台定价、挣钱,不但要考虑双方的总需求,还要在消费者和商家的需求之间搞平衡。

  这两个特殊性,造成了两个后果。对双边市场无论哪一边来说,都是平台越大,对各方越有利。平台和平台之间抢用户,强者恒强,赢者通吃。商家希望平台上的消费者多一些,挣钱嘛,不寒碜;消费者呢,也希望外卖商家多一点,货比三家,省钱嘛,也不寒碜。而且大家总是觉得,平台大了,保障有了,评论多了,更靠谱一些。

  可是平台一大,平台、商家、消费者能分到的好处是不一样的。平台作为核心,得到的好处明显是最大的。它可以根据市场特征,在供需用户之间玩杠杆,搞不同的定价策略。对像外卖这种“弹性需求”,消费者的议价能力显然更强,那平台就会给消费者各种免运费、补贴,但跟商家抽成时绝不会手软,一单外卖抽两到三成很常见,更别说各种推广、营销费用。

  平台通过这么玩平衡,把自己搞大、把同行干死之后,供需双方用户资源都集中到平台上,在海量的信息间匹配需求,几乎全要靠平台的算法。如果平台不给你推,那么可能永远都不会有新客户、新订单;而你把关键字打进搜索框,可能先跳出来几页推广,好不容易找到个商品点进去,还会发现页面上少了个“加入到购物车”按钮这还没完,要知道网络平台逼死的,不仅有线上的对手,还有线下的对手。当消费者都到了线上,商家的线下业务也会崩盘,从而不得不转到线上。大批线下书店、卖场关门,只做外卖、不做堂食的餐饮企业越来越多,都是这个道理。

  这时候,供需用户以及物流、仓储等支撑方,对于平台已经高度依赖,议价能力很低。如果平台吃相太难看,比如要商家二选一,对消费者大数据杀熟,让外卖员、快递员996还不给缴社保,那么整个平台的生态圈,便开启了“比烂”时代。有选择的用户跑路,没有选择的,只好想办法,把成本转嫁给其他用户,有的甚至变成了平台的帮凶。好好做生意活不了,赚钱只能比谁更坑。最后倒霉的,往往是掌握信息最少的人,比如说2C里的那个C。平台表面上对消费者不收费,却把消费者当商品,打包卖给商家。好评靠买,数据任刷,消费者在各种推送中千挑万选,包邮打折,最后付了高价,到手是减质减量的“线上特供版”,还说不定要和快递、外卖员斗智斗勇——一个是平台商品,一个是平台工具人,底层何苦为难底层。原本应该位于一个平面的四方,变成了个金字塔型。按照掌握信息的多少,层层剥削,优汰劣胜,虽然所谓的“互联网+”带来了种种好处,但最后除了塔尖的平台,可能谁的福利也没有真正提升,甚至可能还不如没有平台的日子。这,绝对不是我们原来想象的那个互联网进步时代。

  所以,互联网平台,国家必须要管。不过,这些平台确实不大好管。传统行业里,一个市场里可能有成百上千家企业,来保证充分竞争,可是在成熟期,一个市场里有三个网络平台就顶天了,一家独大也不罕见。平台大了,权力自然就大,你再想去管,就难了。

  治理这些平台的第二个难点,也在于这个“大”字。互联网平台是条大船,利益相关者太多,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些平台不但把亿万用户绑上“战车”,还渗透到社会经济的每一个角落,从上游供应链,到下游服务业全面覆盖,更是直接掌握了大量劳动者的生计,实打实的“百万漕工衣食所系”。政府稍稍一动,可能就是成千上万人丢了饭碗,由此产生的社会后果,还是要政府来承担。

  第三个难点,在于“快”。互联网平台“跑马圈地”时,拼的就是先机和速度。相比之下,官僚体系的认识总是“慢半拍”,往往等回过神来,市场里已经是一地鸡毛。我们前面提了,“双边市场”里面,定价方式是非常复杂的,平台又把自己的算法捂得死紧,按照现有的理论和操作经验,有时候还真不好判断,平台的定价策略是不是不正当竞争。我相信不少朋友都点过几块钱、几毛钱的外卖,这做法是不是违法,还真难说。再有,哪怕把事情搞明白了,政府还受限于法律,法无授权不可为。

  比如说我国的《反垄断法》,对于互联网企业惯用的VIE架构、“扼杀式并购”等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行政和司法部门可以操作的空间很小。饿了么告美团“二选一”,结果法院就判美团赔100万,那平台上成千上万被迫“二选一”的商家,一个子的补偿都没拿到。滴滴不尽到自律义务,司机老是出事,交通执法、市场监管部门也只能开出几万块的“顶额处罚”。这些处罚无异于隔靴搔痒,平台企业根本感觉不到。

  最后一个难点,在于这些互联网平台,不只要在国内“圈地”,还要在国际市场上“圈地”。国内孵化,国际竞争,有的时候,得先让他们在国内“称王称霸”了,才能去赚外国人的dollar。政府如果管得太严,国内平台企业起不来,要么让老百姓晚点再享受数字化福利,要么只能放外国企业进来占山头。谷歌、苹果、亚马逊在欧洲横冲直撞,欧盟几十亿、几百亿、几千亿地罚,可最后罚款变成了保护费,这些巨头游说游说,象征性“微调”一下,然后生意照做钱照赚。

  如此看来,要管这些互联网平台,确实不容易,世界各国都是“苦平台巨头久矣”。那么,该怎么去管这些巨头呢?以下是私货环节,大家兼听则明,也欢迎在评论区献计献策。

  首先要做的,就是从资本手里夺回用户的权益。目前,国家已经把“数据”这项平台的生财利器,列为了生产要素,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给了这种新型资产一个身份。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起点,因为这会产生围绕它的所有权和收益权的界定。平台收集到的用户数据,到底该归谁所有,由此产生的收益,应该怎么分配?很明显,数据是用户产生的,平台负责收集,大家都有贡献,那么所有权自然应该是大家共有,收益大家一起来分。具体该怎么分,那要根据不同平台的性质,由平台和用户共同决定;具体该怎么操作,应该要落实到平台的算法里头。8月底,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说明有关部门已经准备直击互联网科技巨头的核心技术。

  其次是划好红线,绝不妥协。“大”并不必然代表不公,平台要既大又好,关键在于要给它定好条条框框。每一个现代国家,政府就是最大的平台,每一个国民,都是政府的用户。互联网平台要在这个平台上活动,就得遵守它的规则,让“全民平台”的用户满意——要是敢越线,被打了差评,必定会求锤得锤。曾经因为某些平台的关系,商店不乐意收现金,老百姓在路上打不到车,最后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互联网平台的目的是赚钱,但是到了中国这个“大平台”上,你的目的就不能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悖。互联网平台可以做大,但是必须守规矩,做大之后,就必须让利。几亿人吃喝拉撒,你得伺候着;真正能落到你手里的,只能这几口——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就是这个理。

  政府需要考虑的,不是该不该管,而是红线要怎么划。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数据,这些地方就该坚决治理,及时立法、制定政策,执行到位,绝对不能留法律的空白,让资本钻了空子。对于那些涉及公共利益的平台和业务,需要政府调动更多资源,积极主动地去管理。欧盟去年提出的《数字市场法案》里面,就有个“守门人”概念,专门指那些提供“核心平台服务”、作为企业接触终端用户的关键通道、在市场中持久占据牢固地位的平台,并给出了量化指标。这些“守门人”,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政府必须重点“照顾”,该查的查,该罚的罚,一张“天价罚单”,新航母就有了,还可以命名为“反垄断”号,以儆效尤。

  最后,政府要把“自信”落到实处,不但要自信人民币的威力,更要自信我们的理论、道路和制度,自信我们做事的方法。哪怕给用户和劳动者让利,互联网平台企业也不会倒闭,资本家也不会跑路。平台经济的四方,本就是共荣共生的关系。如果放任平台不管,任凭其他三方油水被榨干,都变成了穷鬼,平台自己也就离“下线”不远了。相反,只有平台让出利益,重新变“平”,四方一起发力,才能发挥出数字经济真正的威力。

  西方国家也懂这个道理,可是他们拿这些巨头没什么办法。这几年,德、美、日、澳等国,都在加速平台反垄断和数据治理政策的创新。你别看美国的互联网企业在大半个地球上风卷残云、吃相难看,那是在别人的地盘上。在自家院子里,美国政府也是架势做足。去年10月,美国众议院反垄断小组委员会发布《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报告,特别强调了谷歌、苹果、亚马逊和脸书四家互联网平台的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商业行为带来的影响和挑战。两周后,美国司法部及11个州,针对谷歌率先提起反垄断诉讼,两个月后,48个州又对谷歌发起了第二、第三起诉讼。这些官司还没出结果呢,上个月初,我又听说他们准备再搞第四轮。不过呢,“雷声大、雨点小”,也是这些“民主国家”的传统艺能了,这几波诉讼的真实效果有多少,我持保留意见。欧盟五年里对谷歌搞了四次“重大调查”,一会儿阻止并购,一会儿大开罚单,忙得很,可结果呢?西方政客对付互联网巨头,老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们跟资本穿的是一条裤子,要么顾忌太多,一不当心就“妥协”了,要么根本就是在装模作样,忽悠老百姓。

  只有中国这样的体制,才能在互联网平台监管问题上,真枪实弹地跟资本干。中国的“战况”与“战果”,一定会受到世界各国的密切关注;如果中国办法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各国可能还要向中国学习。某些要与中国搞“制度竞争”、“发展模式竞争”的大国,表面上支使自己的“喉舌”、“应声虫”往中国身上使劲儿踩,暗地里呢,说不定还要参考中国的手段,讨教上几招。而要是真有资本被这些口水仗忽悠,叫所谓的“反资本主义”、“反市场经济”吓退了,我只能说,中国的市场够大,蛋糕够分,这生意你不做,有的是人来做。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多多一键三连,激励我们不断拓宽知识分享的领域,也欢迎关注我的个人号@real谷智轩,我会在那里与朋友们进行更多的交流,我们下期再见!

本文标签:

更多相关资讯

推荐内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