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退出]

您现在的位置:返回首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11 09:5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原标题: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注:1、募集期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投资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

  3、关于“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方式为:对于下属分类基金,分母采用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各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文标签:

更多相关资讯

推荐内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