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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拒绝酒驾日|席间贪杯路上添“悲”

发布时间: 2021-09-09 15: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全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5年9月9日,我国设立了第一个“全国拒绝酒驾日”,这些酒驾的常识你了解多少。

  当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为酒后驾驶;当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触觉、视觉、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急速下降、往往无法正确做出判断,更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因此极易发生事故。

  在酒精的刺激下,饮酒人有时会高估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超越合理范围的行为或动作,让人提心吊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需要做到谨慎行车,而处在醉酒的状态下开车,发生危险的概率更是会大大提高。不少人心存侥幸,认为问题不大,这实际上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待发生事故后,便追悔莫及,同时还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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