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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与长赐号货轮船东达成和解协议

发布时间: 2021-06-24 19:5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负责“长赐”号货轮保赔保险的英国保赔协会当地时间周三发表声明称,“长赐”号货轮的船东已与苏伊士运河管理局达成“原则性协议”,目前英国保赔协会正与船东以及其它保险公司一起,同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展开合作,以尽快执行已签署的和解协议,并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安排释放“长赐”号货轮。

  全球最大级别的集装箱船“长赐”号于今年3月23日在埃及苏伊士运河搁浅,该货轮在苏伊士运河搁浅了6天,造成运河交通严重堵塞,影响全球航运运输,经各方抢救“长赐”号于3月29日移出搁浅河道,苏伊士运河恢复通行。由于船东未缴纳埃方要求的赔偿款,埃及正式扣留了这艘货轮,目前该货轮仍停留在苏伊士运河的泊位中。

  Stann Marine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佩尔莫哈梅德(Faz Peermohamed)周三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他们正与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合作,尽快敲定并签署一份和解协议。Stann Marine是一家代表“长赐”号船东和保险公司的的律师事务所。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局长拉比耶表示,运河管理局方面认为达成的协议“令人满意”,并补充称,双方已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因此在一切最终敲定并签署协议之前,不会公开赔偿金额。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最初要求“长赐号”货轮的船东公司日本正荣汽船(Shoei Kisen Kaisha Ltd)支付9.16亿美元赔偿金,以补偿河道堵塞的损失、救援作业的费用,以及对基础设施和苏伊士管理局的声誉所造成的损害。

  长赐号”货轮的船东及其保险公司最初提出1.5亿美元的赔偿要求,随后,苏伊士管理局逐渐将其要求降至5.5亿美元。

  双方就船只搁浅事故互相指责。保险公司指责苏伊士运河管理局提供的护航服务,而埃及方面则试图将搁浅事故的责任归咎于“长赐号”船长身上。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曾在5月底公布“长赐号”搁浅事故调查报告,称“长赐”号曾超速行驶,这完全是船长的责任,领航员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性。然而,英国保赔协会6月3日发表声明称,虽然船长对货轮的行驶负有最终责任,但“长赐”号进入苏伊士运河后是由运河指派的导航员和运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控制,包括对行驶速度的控制以及决定是否派遣护送拖船。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曾在6月5日发表声明驳斥苏伊士运河管理局的指控,根据苏伊士运河的航行规定,船只在苏伊士运河的行驶速度限定为每小时14至16公里,船只超速行驶的唯一责任在船长。运河管理局应为17吨及以上吨位的集装箱货轮分配两艘护航拖船。

  据悉,全球约12%的贸易途经苏伊士运河,每天的货物流量价值约100亿美元。该事件发生后,数据提供商Refinitiv估计,停运六天给苏伊士运河管理局造成的运河运输费损失不到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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