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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人酒驾醉驾被查

发布时间: 2021-05-24 07:4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据了解,5月21日,日照公安交警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优势警力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共检查各类重点车辆3200余台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92起。其中,查获酒醉驾26起,查处超员17起、超载32起、超速84起,违法载人15起,违反交通信号5起、逆向行驶8起。5月份以来,日照公安交警共查获酒醉驾285起。

  5月21日9时许,在日照市区某夜查酒驾检查点,一名中午喝酒、晚上开车的男子驾驶轿车行驶至此处,被日照交警查获。后经呼气检测,结果为35mg/100ml,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交警的问询,驾车男子坦言,当晚并没有饮酒,而是当天中午喝的酒,原本以为经过一下午的时间,不会被测出酒驾,便开车接孩子回家。

  为此,该男子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以及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的处罚。

  当晚,交警在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驾车行驶至酒驾检查点附近时停车下车,当交警走近该男子时,闻到其身上散发出酒精的味道,便对其进行检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mg/100ml。

  据交警介绍,虽然11mg/100ml达不到处罚标准,但也属于体内有酒精含量,也是不被提倡的行为。

  在该夜查酒驾检查点,记者还看到有不少市民“围观”严查行动,市民纷纷表示,严查酒驾非常好。

  市民王先生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是每位司机牢记在心的安全意识,喝酒开车是一种极其不负责的行为,酒驾不仅给自身造成伤害,还会给家庭、他人和社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一定要拒绝酒驾。”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李女士表示,“俗话说,安全是离家最近的路,喝了酒一定要找代驾或是打车回家,千万不可心存侥幸,发生交通事故,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

  5月16日13时41分,王某驾驶鲁LJG***号牌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岚山区巨峰镇茶香大道与沿河路路口时,被交警岚山大队巨峰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为此,王某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5月6日13时16分,孔某甲、孔某乙在五莲县街头镇某全羊馆一同喝酒,酒足饭饱后,分别驾驶车辆上路。不料想,刚从饭店出来不久就被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在现场检测中,孔某甲吹出了131mg/100ml的体内酒精含量,而孔某乙吹出的数值更高,为145mg/100ml。

  因涉嫌醉酒驾驶,按照规定,孔某甲、孔某乙双双被执勤交警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5月20日,两人血液检测有了结果,孔某甲182.7mg/100ml、孔某乙187mg/100ml,均为醉酒驾驶无疑,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4月22日23时许,赵某醉酒(经抽血检验,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231.5mg/100ml)驾驶号牌为鲁L**878的小型轿车,沿经开区厦门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上海路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与刘某驾驶沿上海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鲁L**668号牌小型轿车相撞,致双方驾驶人受伤,两车部分损坏。

  经民警现场勘查取证后认定,赵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行为是该事故发生的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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