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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县区被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 2021-10-02 09: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本报讯(记者段丽茜)7月12日,省大气办发布《关于2018年5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的通报》提出,对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2次的保定市清苑区、唐山市路北区、唐山市路南区、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市古冶区、滦南县、乐亭县、滦县、成安县、魏县等10个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对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2次的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岛市抚宁区予以通报批评。

  5月份,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从好到差依次是:衡水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沧州市、廊坊市、石家庄市、唐山市。依据《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衡水市、邯郸市、邢台市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唐山市、石家庄市、廊坊市分别扣减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5月份,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的县(区)依次是:饶阳县、南皮县、巨鹿县、衡水市桃城区、景县、海兴县、高阳县、东光县、阜平县、威县,对上述县(区)分别奖励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后10名(从倒数第1名起)的县(市、区)依次是:武安市、唐山市丰润区、唐县、唐山市路南区、石家庄市鹿泉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灵寿县、乐亭县、滦县、涉县,对上述县(市、区)分别扣减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

  5月份,3个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的县(区)依次是:怀来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张家口市崇礼区,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后3名(从倒数第1名起)的县依次是:兴隆县、怀安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分别扣减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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