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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规范祭祀用火明白纸

发布时间: 2021-06-12 13:3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近日,潍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四部门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根据工作部署,对祭祀用火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进行整治。陈规陋习下的焚香烧纸,既增加家庭支出、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造成火灾隐患,更与新时代文明观、生态环保观格格不入。管控焚香烧纸,对推动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十分重要,依法规范治理祭祀用火,对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一)相关个人。自觉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树立文明、环保祭扫新观念,倡导网上祭扫、家庭追思等方式怀念逝者,提倡采取敬献鲜花、清扫墓碑等方式缅怀故人,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点烛等祭祀用火习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告别低俗陋习、安全文明祭扫的倡导者、先行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市公共陵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墓地。

  (二)相关部门。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祭祀用品管理责任、林业主管部门预防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扑救责任、公安部门查处责任、镇街村(市公共陵园)防火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防灭火一体化工作合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依法治火、依法管火。

  (三)相关镇(街)、村(居)。组织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营造主动防火氛围,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构筑市民思想防线。发挥好村红白理事会作用,推动移风易俗,规范指导群众文明祭祀、无烟祭扫。在祭扫高峰,规模较大的公墓和骨灰堂会同相关镇街、村(居)实施分时、错峰祭扫,管控祭扫流量,掌控消防安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五条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

  3.《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第十七条在森林防火期内,除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2.公墓(市公共陵园)森林防火关键期:春节、清明节、大风干旱季节;农历三月三日、六月六日、十月一日。

  3.森林防火期、防火关键期内,公墓(市公共陵园林区、墓地)杜绝一切违规用火(含吸烟、乱丢火种、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焚烧垃圾)。

  为生者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为逝者创建一个安宁的环境。森林防火,你我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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