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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幼童躺在雪道被撞伤责任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 2024-01-09 07:5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7岁幼童滑雪时躺在雪道上休息,被其他滑雪者撞伤,撞人者、监护人、雪场是否都应承担责任?责任应如何划分?顺义法院日前审理了此案,根据各方过错程度确定了责任比例。

  2022年2月的一天,7岁的王某在其父母陪同下到某滑雪场滑雪。王某从初级雪道下滑后躺在雪道上休息,其母亲站在身边,后季某从此条雪道上斜向下滑至此时,滑雪板撞到王某面部,其伤情被诊断为额部开放性外伤。事后,王某父母将季某、某滑雪场经营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原告疤痕治疗修复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2.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滑雪是有专业性、技巧性、危险性的活动,滑雪者应当保持较高的注意义务。季某在向下滑行过程中,未能控制好自身速度,疏于观察前方雪道情况,造成王某受伤,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王某所躺位置位于雪道下端,仍属于滑行路线范围,其监护人虽在身边,但未合理预见相应风险并制止该行为,对其损害发生也有过错,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减轻季某的赔偿责任。

  被告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风险隐患,存在管理疏漏。本案在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在其安保责任范围内对王某所受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顺义法院于日前召开了“涉未成年人休闲娱乐活动侵权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了5年来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案件特点以及维权建议。

  统计显示,2019年至今,顺义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休闲娱乐活动侵权类纠纷案件36件,其中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为主。

  案件特点主要表现在被侵权群体多为幼童、案件财产标的额增大、精神赔偿诉讼请求增多;经营场所类型多样、保障义务标准不统一;损害结果影响持续时间长、调解难度大;损害成因“多样”、责任比例认定有差异。

  游玩者要谨慎选择游玩项目,增强安全风险意识,量力而为。监护人要尽到审慎监护义务,尽量避免未成年人自身受伤或对他人造成伤害。如遇问题要及时就医并收集证据,注意留存门票、会员卡、停车票、现场照片、就诊病历、发票等相关凭证。

  经营者要强化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管理机制。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向游玩者及监护人详细说明风险,配备专业人员及设备,并提升保险意识以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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