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退出]

您现在的位置:返回首页

有关断喉弩剧情是真实还是虚假消息?

发布时间: 2023-03-25 07:5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既然是这样,接下来咱们就继续聊一聊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什么样的组织又是恶势力组织。

  一是“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是“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是“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是“危害性特征”(或称“非法控制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67条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从重处罚。

  因为办案机关在近年来办理的多宗涉黑恶犯罪中发现,存在一定数量的未成年人被发展成为了黑社会组织、恶势力组织成员,同时还存在大量侵害在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有组织犯罪。

  针对这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危害社会安全、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工作人员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报案、控告、举报。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有组织犯罪,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但是,如果利用举报等方式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从事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执法、司法工作人员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

本文标签:

更多相关资讯

推荐内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