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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常见的10个问题

发布时间: 2024-05-01 08:0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2011年7月25日,时任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在《中国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报告(2011)》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提出「‘十二五’时期将大力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同年9月,工信部发布《「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明确提出要「坚持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是「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缩写。其中,「专」指专业化与专项技术,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精」指精细化,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特」指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与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新」指自主创新与模式创新。企业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申报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企业普遍规模不大,但都拥有各自的「独门绝技」,在细分领域建立了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线、专精特新重点发展哪些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和电力装备十大领域。

  2022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将优质中小企业的发掘和培育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某巨人」企业三个梯度。

  创新型中小企业指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培育目标是100万家左右。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培育目标是10万家左右。专精特新「某巨人」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培育目标是1万家左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均可以申报,不区分所有制。但企业不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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