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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不容乐观井陉再发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17 21:3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疫情多点频发。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阻断疫情蔓延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有效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强化全员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在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各类交通场站,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各类交通工具,医院、学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各类公共服务机构,景区、公园、广场、道路交通信号灯等候区等各类户外活动人员密集区域,必须佩戴口罩。

  1、压实各党政群企事业单位责任。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单位责任,加强工作人员宣传教育与管理,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各类公共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切实起到示范带头和引导作用。

  2、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总站、县文旅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公园、影院、医院,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大货车、快递、外卖等行业管理,要求各类从业人员严格规范佩戴口罩,确保戴口罩无遗漏。

  3、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加强社区、车站、商超、影院、饭店、医院等公共场所责任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求重点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在入口处醒目位置张贴“请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提示,安排巡查员不间断巡查提示人民群众科学佩戴口罩,严禁未佩戴口罩人员出入。交警、城管、文旅等部门要利用喇叭、广播等工具加强对行人和公园、景区等游客的监督提醒,确保有人管理、有人监督、有人提醒。

  4、压实个人防护责任。发布《关于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倡议书》,大力宣传引导群众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养成自觉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好习惯,营造人人自觉佩戴口罩的良好氛围。

  1、新闻宣传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开设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和户外电子显示屏、农村广播等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提醒广大群众保持对疫情的警惕性,介绍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知识。

  2、县文明办、团县委要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对社区、车站、商超、影院、饭店等重点公共场所和道路行人佩戴口罩进行强化提示引导,积极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及时消除疫情传播风险和隐患。公安交管部门要组织交警、协警对未佩戴口罩的行人,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大货车等车辆司乘人员进行及时提醒。活动期间对没有随身携带口罩的行人,免费发放口罩。县工信局负责活动期间的口罩调配供应。

  3、对进入公共场所拒不佩戴口罩、态度恶劣、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的人员,进行曝光批评、教育训诫。对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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