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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协警追骑摩托情侣致1死1伤 谁的责任?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20-08-20 17:3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32岁的邱某玲是广东河源人,2016年12月1日,男友利某锋骑女式摩托车载邱某玲回家,因邱某玲未戴头盔等,他们被同骑一辆警用摩托车的两协警赶上并示意停车检查,利某锋加速逃离,协警开始追缉。两车僵持约3公里后,女式摩托车撞上绿化带,利某锋当场死亡,邱某玲重伤,鉴定结果显示,邱某玲的损伤构成一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

   事发后,利某锋、邱某玲的家属认为,当事协警不应该追赶,对事故负有责任。此事经澎湃新闻报道后曾引起广泛关注,当地检方介入调查。

   之后,两涉事协警被追究刑责。

   河源市源城区法院2018年10月作出的判决认为,两协警赖某、吴某在代表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车辆时,超越职权,造成一人死亡、一人一级伤残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因赖某、吴某认罪态度较好,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判两人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

   此外,判决书显示,2017年3月,涉事的河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南大队与利某锋家属达成协议,一次性向利某锋家属支付救助金133万元,并对邱某玲进行治疗救助。

   日前,邱某玲的父亲邱金团告诉记者,三年来,邱某玲辗转多家医院治疗,邱某玲仍无法站立,生活没法自理。治疗费用达90余万元,均由交警部门承担。对于赔偿问题,家属和交警无法达成一致,2019年5月,家属起诉河源市公安局索赔600余万元,2019年7月开过一次庭,尚未宣判。

   对于索赔案的进展,8月19日,河源中院办案法官表示,因伤情重新鉴定等问题,案子时间有点久,法院会尽快办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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