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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洛渡水电站真的假的?

发布时间: 2023-08-14 15:2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6月27日,汉中市民帅先生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记者,这起车祸的死者是他的父亲,伤者是他的母亲。

  事发后,肇事司机谷某林拨打120将其父母送往医院后便消失,直到次日上午8时30分许谷某林才到案。

  6月13日,陕西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经查证,谷某林事发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帅先生说,肇事司机谷某林系汉中市民政系统的一名干部,目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谷某林已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公开信息显示,谷某林曾任汉中市一家敬老院院长。

  那场车祸让帅先生至今难忘,也让其家人陷入巨大悲痛中。6月27日,帅先生向上游新闻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

  帅先生说,他曾多次询问肇事司机妻子及出警交警,打听肇事司机是否找到,但当日,他得到的答复始终为“联系不上”“正在查找”。

  事发当晚8时许,经医院抢救无效,帅先生的父亲宣告死亡。帅先生的母亲因伤势过重,仍在医院救治,但始终未见到肇事司机。

  “这段时间他究竟去哪儿了?为什么失踪?”帅先生一直有这样一个疑问,直到他看到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事发前肇事司机喝了酒。

  6月13日,陕西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6月5日下午3时44分许,谷某林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小轿车由南郑区青树镇前往大河坎镇方向行驶,行至南郑大道恒大城路段,与由北向南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帅某某发生碰撞。事发时,帅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车后乘坐其妻。事故致3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发后,谷某林报警,并同救护车将伤者送医院,安排其妻子协助医院抢救伤者后离开。当日20时许,帅某某经汉中市3201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谷某林次日8时30分许到案。经查证,谷某林事发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专门注明了法律依据,其中,谷某林负此事故全部责任的法律依据是“谷某林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受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6月9日,陕西西安金华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所对这起交通事故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涉事白色小轿车和电动车“受撞损坏外其余均未见异常”。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事发当日15时44分50秒时,甲车左前部与乙车右侧发生碰撞。鉴定意见显示,视频画面显示时间“15:44:49”的甲车行驶速度约为 81km/h。甲车是肇事司机谷某林驾驶的白色小型轿车。

  事发后,死者家属曾向全城征集线索,有路过市民和附近居民向死者家属提供了两段事发后的现场视频。依据两段视频显示,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路面车辆撞击产生的碎片散落一地,肇事白色轿车冲入路旁绿化带,而帅先生的父母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帅先生说,他的父亲今年75岁,退休前系企业干部。2022年,当地曾组织安排父亲参加体检,身体状况非常好。事发当日,他父亲原本骑电动车带母亲出去游玩,没想到却发生了意外。

  死者家属认为,这起交通事故中谷某林并非“饮酒后驾驶”,依据酒精检测时间推断,谷某林“醉驾”的嫌疑非常大。

  “事情发生时是6月5日下午3点44分许,他是第二天上午8点多到案,如果再去做酒精测试,他早已经醒酒了。” 死者家属怀疑,事发后肇事司机谷某林之所以会神秘失踪,可能是因为有人指点逃避“醉酒驾驶”的惩罚。

  死者家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更让他们感到气愤的是,事发后肇事方未曾出面与他们联系,也未曾来看望过自己仍在医院治疗的母亲,期间,仅有谷某林的岳父见面沟通过一次,告诉他们,除交强险外,愿意赔偿10万元。

  “我们当场就拒绝了。” 死者家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们希望严惩肇事司机,“这件事已经过去20多天了,我们最大的感受就是他们一家对我父亲生命的冷漠。”

  死者家属说,事发前,两个老人一直在照看家中一名残疾人,这场车祸发生后,给这个原本十分困难的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

  2020年,一篇公开报道显示,1989年出生的谷某林 ,通过招考分配到区民政局中心敬老院工作。其先后任中心敬老院青树区域敬老院院长助理、中心敬老院膳食部科长等职,2015年3月经主管部门考核,任当地一家敬老院的院长。

  有消息称,谷某林曾先后被授予“陕西省白明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被汉中市老龄服务业协会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南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南郑县孝亲敬老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6月27日,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确认了谷某林的职务和身份,“养老院属于我们的二级单位,他就是我们的一般干部,也没有任何职级。”

  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目前,南郑区民政局已经收到了承办该案的检察院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情况告知书》。目前,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组已经依照党纪有关规定,对此事展开调查。“因为他是事业单位的干部,不属于组织部管理,6月21日,我们已经依照相应规定,对他做出了免职决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起致一死一伤的交通事故事发时间为6月5日下午3时44分许,当天正是周一。

  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当地曾三令五申要求党员干部不得迟到早退。事发当日,谷某林属于擅自离岗,并非因公外出,“事情发生后,我曾专门问过他,当天究竟去干什么了。他给我说的是,他去接孩子放学。但真实情况是什么,我们现在也不清楚。”

  死者家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据他们了解,事发前谷某林不仅脱岗,还疑似和当地某干部一起喝过酒,之后因为饮酒驾车才发生了此次交通事故。

  就家属提出的质疑,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南郑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组一名工作人员。其表示,事发后,纪检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但由于谷某林所涉问题属于刑事案件,人现在在看守所,按照调查顺序,目前属于警方调查阶段,纪检部门也没有见过谷某林。按照流程,待该案有结果后,他们将针对有关调查结论,对谷某林涉及违纪问题做出相应结论。“对于这种违纪违法问题,我们决不包庇,更不会姑息。” 南郑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组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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