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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考点

发布时间: 2025-03-17 14:3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当我们咬着牙,一步一个脚印地跨越重重障碍,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能力时,我们会发现,曾经的打击都已成为我们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1.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有关规定。3.居住权的设立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

  ✅推荐阅读:新考季抢先学!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一起来打卡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居住权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预习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4年《经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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